登记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7月20日(如需线下提交材料,提交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登记方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 第一、二、三档家庭:可由主申请人登录“浙里办”,搜索“余杭一码通(数字市民码)”,进入“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货币转实物”模块进行在线登记。
也可由主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余杭区政务服务中心(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D13窗口进行填表登记。
2. 第四档家庭:由主申请人登录“浙里办”,搜索“余杭一码通(数字市民码)”,进入“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模块,选择“货币转实物”进行登记。
登记结束后,将予以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告知,并请于3个工作日内补交异议材料(提交异议材料地址:余杭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D13窗口),逾期不提交的视作放弃本次实物配租。通过资格审查的家庭名单将在“余杭住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第一、二、三档家庭是哪些?
第一档: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
第二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三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本期项目登记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项目实物配租,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不影响日后实物配租登记。
2.参与本项目登记但未纳入选房范围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不影响日后其他项目实物配租登记。
3.纳入本项目选房范围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配租前可继续领取货币补贴,配租后自签订租赁合同次月起停发补贴,其保障资格由货币补贴转为实物配租。
4.纳入本项目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未参加选房或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货币补贴次月起停发,并计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档案且两年内不得享受我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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